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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0唐人街的黑帮

刚走出办公室,一阵香风扑面而来,御杰有些奇怪了:“梅登小姐,下班这长时间了你怎么还没有回去呀?”
  “你当老板的都没有走,我这个做秘书的怎么能离开呢,”梅登蔚蓝色的大眼睛里,闪现出火辣辣的目光,就好像要把御杰给融化了似的。
  御杰前世可谓阅人无数,和他上床的女人差不多也够一个连了,即便就是重生回来,身边经常围着四个美女,又和赵静和司念有了夫妻之实,自然对梅登眼里的目光非常熟悉。
  “你只要做好秘书工作就可以了,下了班就要按时回家,没有必要在这陪我。”
  两个人一边说着一边向外走,梅登很自然的挽住了御杰的手臂,不时的还用她胸前的那对饱满刺激着御杰。
  “现在已经下班了,在私人时间里,我可不可以向司念那样称呼你小杰?”
  御杰意识到今天晚上注定不会很平常了,俗话说男追女隔层山,可要是女追男那就隔层纱了。说实话,御杰并不讨厌梅登,甚至还想过要把梅登也收入后宫,可毕竟这件事情发生得太突然了,让他一点思想准备也没有,再说了,陈阳昊曾经说过,他对梅登的背景并不了解,如果一旦两个人之间真发生了点什么,御杰觉得还会有点麻烦的。
  虽然美国女孩和华夏女孩不一样,但毕竟男女之间的感情却是相通的,如果了解清楚了梅登的背景,御杰也并不介意和她发生,但在目前这种情况下,却不得不让他慎重一点。
  一阵肠鸣声响起了,御杰这才记起来下午只忙于工作还没有吃晚饭,既然这样的话何不利用这个当借口,请梅登去宵夜,然后再找台车把她送回去也就可以从容脱身了。
  其实御杰这样的想法并没有错误,如果毫不犹豫的拒接了梅登,也确实有点太冷冰冰的了,不管怎么说梅登也是御杰的秘书,这一段时间的表现也很不错,搞好私人间的关系还是很有必要的。
  “为了感谢你陪我,咱们一起去宵夜怎么样?”
  “ok,我早就盼望有这个机会了。”
  夜幕下的华尔街非常的宁静,两边大楼上的灯光全都熄灭了,只有路灯还散发着柔和的光泽,御杰也没有开车,和梅登像情人一般的向前面走去,原来以为梅登会问一问,却没想到梅登非但没问,而且还温顺的挽着御杰的手臂,就好像把自己完全交给了身边这位年轻人似的。
  走了一段时间,前面出现了一片灯光,梅登停住了脚步:“亲爱的杰,你要把我带去哪里呀?前面就是唐人街了。”
  “我知道前面是唐人街,难道你不认为那里的小吃很多吗?我可是饿坏了,现在就是有一头牛我也会毫不犹豫的吞下。”
  梅登摇了摇头:“唐人街是罪犯的天堂,那里的治安很不好,别看我在立顿工作三年多了,可从来没有去过那种地方,听说那里对白色人种很有敌意。”
  梅登没有说假话,唐人街虽然在美国,但却是最大的华人居住区,由于历史的原因,这里的人一直对白种人抱有敌意,到现在还称呼白人是鬼佬,随着历史的变迁,这种种族之间的相互敌视,虽然有了一些淡薄,但华人的固有思维却一直保留了下来,所以这个街区白人很少来,即便来也都是在白天。
  御杰前世在攻读近现代史博士学位的时候,曾经对纽约唐人街的发展历史进行了深入的研究,这种种族之间的相互敌视,首先是由美国人引起的,如果不是他们在三十年代出台了臭名昭著的排华法案,也许就不会成为现在这个样子。
  美国人就是这样的现实,用得着你的时候就拼命把你身上的剩余价值全部榨干,一旦用不着了就会一脚踢开,美国的西部铁路就是由华人兴建的,几乎每根枕木下面都垫着华人的白骨,当铁路建完之后,美国发展了起来,就把华人当做了无用的垃圾一脚踢开。
  除此之外,唐人街的黑帮也让白人们望而却步,说起“黑幫文化”曾是紐約唐人街文化的一個重要部分,那時,形形色色的黑帮组织把整条唐人街都瓜分了,被綁架者的尖叫声不绝于耳,子彈在飯店大堂和大街上亂飛的場景時常可見。那是個幫派統治社區的時代。
  1978年8月29日夜,一個23歲的華人青年摔倒在紐約唐人街中心地帶,他倒臥的位置就在唐人街第五區警察局的旁邊。青年身材瘦長、穿著整齊,鮮血從他的頭部和肩膀等中彈的傷口處流出來。此人就是紐約唐人街著名的幫派組織“幽靈陰影(ghostshadows)”的創建者:一個在當地臭名昭著的人物。盡管傷痕累累,但他仍然拒絕和警方合作,他只承认在摩特街(mottstreet)的一個飯店大厅遭到枪击,除此之外,他什麼都不肯向警察透露。
  那个时代,唐人街上經常彈片橫飛,摩特街和派尔街的巷子历來都是流血沖突的战场。杀人放火对于黑帮来说更是家常便饭。在黑幫全盛時期,他們出現在不同的大廈和赌场,到飯店裡胡吃海塞卻不付錢,以至于唐人街上黑帮的凶名越传越广。
  六十年代,唐人街的第一批黑帮组织就成立了,创立者們是那些在美國出生的华夏人,他們當時的目標是對抗非亞裔人的攻击,很少對自己的本民族人下手。
  唐人街的黑幫成員走在大街上,一眼就可以認出來。他們穿著黑色的緊身牛仔褲,露著腳踝,腳上穿的是白色的帆布鞋,短短的頭發根根上翹,有時候可以染得油光發亮,隨身還帶著bp機。有些人則喜歡穿黑色尼龍夾克,后背上畫著彩色的龍。
  上世紀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,一批新移民來了,一个姓殷的小男孩就是其中一員,让谁也没有想到的是,这位小男孩竟然会成为唐人街上最大的头子。
  1966年,殷老大跟著父母移民到了紐約的下曼哈頓地區,當時唐人街到處是貧民窟,殷和父母居住在破舊的公寓裡,父母辛辛苦苦謀生,沒有時間照顧孩子。殷不得不學會自己謀生。他不會英語,在這個陌生的國度幾乎沒有找到工作的機會,因此隻有合伙犯罪。
  1970年,殷老大在15歲的時候開始在社區游蕩,結交了一些不三不四的家伙。他身材頎長、面容清秀,看起來像個男模特。獨具魅力的笑容和彬彬有禮的舉止,使他很自然地成了唐人街那些叛逆年輕人的領導者。
  當時唐人街有5個幫派:分别是成業、梁山、飛龍、白鷹和黑鷹。起初,他們共同成長,彼此之間和平相處,各幫派人數不多。但是不久之后,各幫派之間開始劃分勢力范圍,每個幫派各佔一塊根據地,地盤大小肥瘦導致收入不等,相互之間便搶奪領地,於是“戰爭”不可避免地爆發了。
  殷先生不甘心在別人手下做小嘍羅,因此創建了自己的幫會。根據1985年美國聯邦法院控告他的材料,殷創辦的幫會叫“幽靈陰影”,他擔任頭目。該組織在唐人街為非作歹長達20年。殷當時在黑幫中的地位之高,無人可以替代,直到現在,仍然有人把他的事跡當作傳奇來講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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